答:使用过的 SF6 气体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主要原因
有以下三点:
(1)由于运行电气设备中的 SF6 气体在电弧作用或电气设
备事故发生后会产生有毒的 SF6 分解产物,如果直接排放入大
气中,这些有毒的分解产物会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伤害。
(2)如果大量的 SF6 气体被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它们会在
地势低洼处如下水道、电缆沟等地方聚集,令在低洼处的人群
产生窒息。
(3)SF6 气体是 《京都议定书》中明确要求的禁止排放的温
室气体,它的温室效应是 CO2 气体的23900倍,并且能够在大
气中稳定存在3000多年,所以电气设备检修或解体后的 SF6 气
体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7.电弧能量对SF6 气体分解过程的影响是怎样的?
答:随着开断时电弧能量的增加,SF6 分解产物的量也随之
增大,其计算式可表示为
V =αIβt
式中 V———SF6 分解量,L;
I———电流强度,有效值,kA;
t———燃弧时间,s;
α、β———由电弧材料决定的常数,一般情况下β>1。
例如,Cu—W 触头的公式为V=0.043I2.2t。对于 Cu触头
55电力设备用SF6 气体技术问答
的公式为V=0.020I2.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