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DL497—1992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管理规程》和 DL428—1991 《电力系统
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当电力系统发生突然的有功功率缺额后,主要应当依靠自动低频减
负荷装置的动作,使保留运行的负荷容量能与运行中的发电容量相适应,以保持电力系统的继续
安全运行,保证向重要负荷的不间断供电。对自动低频减负荷的基本要求如下。
(1)当电力系统在实际可能的各种运行情况下,因故发生突然的有功功率缺额后,必须能及
时切除相应容量的部分负荷,使保留运行的系统部分能迅速恢复到额定频率附近继续运行,不发
生频率崩溃,也不使事件后的系统频率长期悬浮于某一过高 (高于51Hz)或过低数值。
1)在任何情况下的频率下降过程中,应保证系统低频值与所经历的时间能与运行中机组的
自动低频保护和联合电网间联络线的低频解列保护相配合,频率下降的最低值还必须大于核电厂
冷却介质泵低频保护的整定值,并留有不小于0.3~0.5Hz的裕度,保证这些机组继续联网运
行。其他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火电厂的继续安全运行,应限制频率低于47.0Hz时间不超过
0.5s,以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2)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应使运行系统稳态频率恢复到不低于49.5Hz水平;为了
考虑某些难以预计的可能情况,应增设长延时的特殊动作轮,使系统运行频率不致长期悬浮在低
于49.0Hz的水平。
3)因负荷过切引起恢复时的系统频率过调,其最大值不应超过51Hz,并必须与运行中机组
的过频率保护相协调,且留有一定裕度,避免高度自动控制的大型汽轮机组在过频率过程中的可
能误断开,进一步扩大事故。
(2)在任何运行方式下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动作后,不应导致电网其他设备过载和联络线超
稳定极。
(3)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所切除的负荷不应被自动重合闸再次投入,并应与其他安全自动装
置合理配合使用。
(4)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的先后顺序,应按负荷的重要性进行安排。即切除次要负荷后,再
切除较重要负荷的用户。
(5)宜充分利用系统的旋转备用容量,当发生使电网稳态频率只下降到不低于49.5Hz的
有功缺额时,装置不动作 (华北电网最高一轮启动定值为49.25Hz);应避免因发生短路故障
以及失去供电电源后的负荷反馈引起装置误动,但不考虑系统失步振荡时的动作行为。
(6)最大有功功率缺额及每轮减负荷量应按单预测量最大平均负荷计算,并对可能发生的电
源事故进行校对。一般估计可能最大的有功功率缺额值,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电网条件进行分析,
也和继电保护与自动解列装置等的配置与要求性能有关。占系统总容量比重很大的某一台大机组
或一个大电厂或一个输电通道方向的全部输电线路断开,可以认为是引起电网频率严重下降所必
须考虑的一些基本情况。但对某一具体地区来说,更为严重的频率下降情况也可能出现。例如主
系统失去同步运行稳定性而发生振荡的过程中,如果允许线路继电保护动作将线路无计划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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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网运行基础知识
开,或者允许操作将发电机组自系统中断开,往往会使某些地区的低频现象与过频现象特别严重,
这是某些电网实际发生过的情况;较多的电网考虑切负荷总容量为最大负荷量的30%~50%,每
轮减负荷,可考虑均匀分配,也可考虑适当增大最高一两轮切负荷比例,以快速抑制严重有功缺额
时的频率下降率。
(7)电网中应设置长延时特殊轮。在一般快速自动低频减负荷后,许多电网都担心由于实际
情况与设计情况不可避免的差异会产生电网频率长期悬浮于较低数值下的可能。为此设置了启动
频率值较高但时延很长的特殊减负荷轮,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可以再切一些负荷,以恢复系统频
率到接近额定值。这一轮低频减负荷装置的动作时延应当足够长,只有当系统旋转备用 (已快速
切除一部分负荷之后)已经发挥了作用但还不足以恢复系统频率时才发挥其作用 (华北电网一般
整定为47.75Hz、20s)。
(8)应当避免切除热电负荷。前苏联对此有专门研究,发现在低频过程中从电气上切除了这
些负荷,同时也就在热力上停止了对这些负荷的供应。发电厂热功率输出减低,也就降低了发电
厂输出的电功率,反而使系统有功缺额增大。据全苏区域发电厂组织及合理化托拉斯的数据,切
除某几种同时消耗蒸汽的负荷,有时可能导致热电厂电出力降低超过所切负荷的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