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
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2)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①在电缆穿过竖井、墙
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②在重
328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③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
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④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
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⑤采用耐火或阻燃
型电缆;⑥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3)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在使用时,应按设
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4)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
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5)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
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6)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
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阻火墙上的防
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7)加强电缆的技术管理,运行单位应重视对电力电缆的运行管
理,定期巡视检查,认真及时地进行预防性试验。对低压动力系统的
电源线,应配备完善的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