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方法。机械和电气寿命试验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均按
GB998—1982 《低压电器 基本试验方法》中的11.1、11.2、11.4
和11.5的规定进行。
电气寿命试验参数及允许误差如下:
1)接通分断电流:额定电流In (1+5%)。
2)试验电压:额定电压Un (1±5%)。
3)功率因数:0.95~0.05。
4)操作频率:120次/h。
每个操作循环包括闭合操作以及接着的断开操作 (机械寿命试
验)或接通操作以及接着的分断操作 (电气寿命试验)。
机械和电气寿命试验中,500次由试验装置断开,500次由一个
极突然通以IΔn的剩余电流分断。
对IΔn≤0.015A的剩余电流断路器由试验装置和一个极突然通以
IΔn的剩余电流分断的次数分别为1500次。
如剩余电流断路器执行主电路接通分断功能的部分采用低压断路
器时,试验参数及试验方法还应符合 GB14048.2—2008中的相关规
定,如采用交流接触器时,还应符合 JB2455—1985中的 8.2.8的
规定。
(2)试验后要求。在机械电气寿命试验后,剩余电流断路器应没
有妨碍其继续使用的损坏,不经维修,不经过潮湿试验,剩余电流断
路器应能承受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但试验电压降低500V,然后再
对剩余电流断路器的一极突然通以1.25IΔn的剩余电流,剩余电流断
路器应能分断;试验时不测量断开时间,但对延时型剩余电流断路器
要测量分断时间,并应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加0.2s内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