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民立遗嘱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人,叫遗赠。立遗嘱人称为遗赠人,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接受遗赠应在知道遗赠后2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接
受遗赠的表示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而的。知道遗赠而没有在2个
月内做出接受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知道被继承人死七的
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受遗赠人。
案例:石某,女性,农民,72岁死亡,留有房屋3间。石
某无子有1女,已经出嫁多年。石某自55岁开始,生活来源主
要靠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即吃“五保”。石某与生产队签有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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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石某去世后,其侄儿3个和女儿都要求继承留下的房屋、宅
基地等。对此应如何处理?
答:石某与生产队签订的洳议,应视为遗赠扶养协议。根据
此协议及有关法律规定,石某留F的3问房屋(遗产)应由生产
队继承,石柴女儿和石某的侄儿都九权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
有,不足遗产,应收归生产队(村民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