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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医疗纠纷律所查询,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保证责任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在连带保证中,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偿还相应债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多数情况下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如果未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医疗纠纷律所律师,保证人有权拒绝代债务人清偿应还债务。但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担保法》第17条特别规定,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一般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当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时候,即使当初的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债权人仍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在实际欠款人不知所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尽量收集证据,郑州医疗纠纷律所,尽量成功追加其他负有偿还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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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知名医疗纠纷律所,如果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继而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拨付应当偿还的债务。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作为郑州市规模较大的综合律师事务所及河南知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走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尽全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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