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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越秀区建筑工程律师】知名建筑律师_工程纠纷律师
    2016-12-11 信息编号:111945 收藏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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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顾名思义,就是索取补偿。严格地讲,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理论上讲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但是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处理起来比较容易(一般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来实现),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范围较广,工作量大,处理起来也困难,因此,将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

通常所讲的索赔,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因此,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并且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凭据向工程师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包括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两种情况。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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