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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2020-10-16 信息编号:1160327 收藏
答: 根据我国 《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 1)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
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
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
的; (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
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
制执行不服的; ( 3)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
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
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
决定不服的; (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
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
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热资源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5) 对征收、
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 6) 申请
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
不予答复的; ( 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
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
土地经营权的; ( 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
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 9) 认为行
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
履行其他义务的; ( 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
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
社会保险待遇的; ( 11)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
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
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
偿协议等协议的; ( 1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
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
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以上这些
就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对于哪些事即便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案件可跨区管辖吗?
    答:《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案件可跨区管辖。该规定有利于打...
    10-16
  • 行政诉讼中,原被告都有辩论权 吗? 如何行使该项权利呢?
    答:辩论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和行政诉讼各方当事人重要的诉讼权利。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由此可知,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有辩论权。特别应当指...
    10-16
  • 民告官”,“官”的地位高高在 上吗?
    答: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官司的俗称。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民告官,有的“告官不见官”,还高高在上、一手遮天、官官相护、垄断律师资源、堵塞“民告官”途径的做法,形象地反映了“...
    10-16
  • 行政机关可以阻止人民法院受理 行政案件吗?
    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
    10-16
  • 什么是监外执行? 哪些人适用监 外执行?
    答: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有病等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一定时间,如果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10-16
  • 对死刑犯可以 “游街示众”吗?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由此可见,在法治社会中,执行死刑是不能示众的,当然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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