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
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
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
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行为。我国 《民事诉
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在证据可能灭
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
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
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
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请保全证据。”因此,证据可能会遭到损毁
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