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
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
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一)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的; ( 二)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据
此,如果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
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
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接到支付
令之日起 15 天内没有执行该支付令的但又
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直
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