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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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918794024 Q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劳动风险防范已成为用人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由一批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的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法律服务团队。
案例:
典型案例
1996年,黄某进入上海市某A维修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担任维修工。2008年2月1日,即将面临退休的王某与A公司续签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过了不久却接到了一张退工通知。2008年5月28日,用人单位以“身体情况不适应单位强体力维修电机动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接到通知后,黄某便去找企业领导沟通,但是由于情绪激动与A公司管理人员发生冲突。2008年5月30日,A公司为黄某开具了退工单。2008年6月,黄某状告A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仲裁裁决
庭审中,A公司并未提供相应证据。劳动仲裁经审理认为,A公司对解除原因及其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最终劳动仲裁判决A公司向黄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共计27540元。
案例评析
本案劳动仲裁的判决依据的是举证规则。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要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将举证责任分配到某一方则称之为举证责任的归属。在劳动争议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同时也存在例外。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无论是谁提出主张,都应由特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这一方往往都是用人单位。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一条实际上就是将举证责任强行分配给了用人单位。
在劳动领域,大多数劳动者往往处于被管理者的弱势地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常常难以收集相关证据。因此,劳动法律法规在举证责任的归属上进行倾斜分配,使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3、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纠纷;
4、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5、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6、病假、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纠纷;
7、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纠纷;
8、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9、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提供特殊福利待遇与服务期纠纷;
10、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
11、带薪年休假纠纷;
12、职业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纠纷;
1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14、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15、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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