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哪些案件可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018-12-20 信息编号:507743 收藏
: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除上述342、343、
344、345问所介绍的情形外还有: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几个被
告不住在同一地方(如一个儿子住湘潭,一个儿子在长沙)的,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如果
军人为非文职军人的,可南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
住所地超过1年,或者双方离开原住所地,被告无经常住所地的
离婚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