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 13 条和
第 14 条的规定,从原则上来说,子女在分
配父母遗产的时候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
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
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
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
少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
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
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
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此外,继承人协商同
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