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 41 条的
规定,破产费用包括: 第一,破产案件的
诉讼费用。其具体包括: ( 1) 破产案件的
受理费用。( 2) 破产案件的审理费用。第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其又具体包含以下几项: ( 1) 债务人财产
管理费用,即管理人为接管、清理和保护
债务人财产以及继续营业所必须支出的费
用。包括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仓储、维修保
养等产生的费用; 水电费、办公费、文书
制作费等。 ( 2) 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用。
即管理人为了将非货币形态的债务人财产
变现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财产估价费、
鉴定费、公告费等。 ( 3) 债务人财产的分
配费用。指管理人为了将债务人财产分配
给破产债权人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文
件制作费、公告费、通知费等。第三,管
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
员的费用。如聘用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
员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