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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有什么效力?
    2019-01-04 信息编号:578301 收藏
(1)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即公证是一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简言之,没有经过公证,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
(2)证据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除有
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强制执行根据的效力。 即债权文书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证明,
在债务人到期木清偿债务时, 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 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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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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