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
    2019-02-11 信息编号:699992 收藏
第二十一条 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局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批准,可以对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必须当场清点,
开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一式二份,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双方核实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其中一份
交当事人收执。市、区执法局应当在 7 日之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作出处理决定。期限内未做出
处理决定的,应当解除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 执法人员对有违法嫌疑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检查时
    第二十条执法人员对有违法嫌疑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检查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检查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理情况以及现场的其他一切情况,并由执法人员和...
    02-11
  • 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对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
    第十九条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对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必须委托法定检验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02-11
  • 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通过录音录像固定违法事实证据的
    应当保留录音、录像的原始载体,并应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第十八条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询问违法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02-11
  • 调查取证
    第十六条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应当有两人以上一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调查事项。收集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
    02-11
  • 立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符合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以外,应当立案:(一)执法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范围,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02-11
  • 行政处罚程序
    执法检查第十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有两人以上一同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检查项目。第十一条执法检查时,应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并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生产、...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