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2019-02-11 信息编号:700294 收藏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
利。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
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自治
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治州、自治县的
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章 管 辖
第一节 级 别 管 辖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
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95·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节 地 域 管 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
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
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
·196·
江西省 2013 年重点普及法律知识问答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
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
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
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
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
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
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
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
    02-11
  • 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第一百一十四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
    0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百零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
    02-1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九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
    0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
    02-11
  • 江西省 2013 年重点普及法律知识问答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
    。第八十七条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八十八条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