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
开制度的落实。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
督小组成员。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
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 村务公开
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
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对不履行职责
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