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征税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依法要求复议机关进行复议,以保护自身利益。具体行政行为包
括征税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发票管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
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不依
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等。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认为征税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
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里的规定是指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
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
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中不
包含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