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扎实工作, 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持续推进
    2019-03-29 信息编号:834813 收藏
。 各
级卫生、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 艰巨性和复杂性。 进一步加强管理经办机构
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探索建立稳定的
筹资机制, 不断完善并形成相对统一和科学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
要深入总结和推广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注重制度和机制创
新, 不断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全面深入持续地推进。
二七年三月二日
第六章医疗养老篇 347附录二
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的通知
(民办发(1992) 2号1992年10月3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民政厅(局)、 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
[1991] 33号) 中关于农村(含乡镇企业) 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
民政部负责,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的决定, 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方案草案几经征求意见, 并在几
十个试点县(市) 试行了一个阶段。 实践表明, 《方案》 比较符合
农村的实际, 是可行的。 现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试行)》 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向党委和政府汇报, 并在工作中, 结
合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总结经验, 使之不断完善。
附:
  •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与任务。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
    03-29
  • 农民生活中的法律
    常识附录一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作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2日卫农卫发[200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2003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下,新型农村...
    03-29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发放?
    国家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并没有做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各地区根据高效、方便、安全等原则,指定发放的原则和方式。例如合肥市就规定,对于即将达到领养老金年龄的被保险人,县(区)农保经办机构...
    03-29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60周岁以后即可以领取养老金,支付标准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按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计算。投保人领取...
    03-29
  • 农民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有三个筹资渠道,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新农保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统账结合的模式。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03-29
  • 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