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
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
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