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生命指征是神志、呼吸、血
液循环和瞳孔。
① 神志:查看伤病者是否苏醒、昏
睡或无知觉。伤病员对问话、
拍打、推动等外界刺激无反应,
表示伤病员已意识不清或丧失意
识,病情危重。如果伤病者无知
觉,要寻找头部受伤的痕迹。
② 呼吸: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18
次,垂危时呼吸变快、变浅、
不规则。临死前呼吸变慢、不规
则,甚至呼吸停止。
③ 血液循环:正常人每分钟心跳男
性为60~80次,女性为70~90
次,严重创伤(如大出血)时,心
跳快而弱,脉搏细而速,死亡则
心跳停止。检查伤病者的脉搏,
如果腕部不能检查到,则检查脖
子旁边的颈部大动脉。
④ 瞳孔:正常时两眼瞳孔等大等
圆,遇光则迅速缩小,危重伤
病员两眼瞳孔不等大等圆,或
缩小或扩大或偏斜,对光刺激
无 反 应 。 呼 吸 停 止 、 心 跳 停
止、双侧瞳孔固定散大是死亡
的三大特征。出现尸斑则为不
可逆的死亡。第一章 灾害救治概述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