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机组的厂用电系统是独立的,特别是200MW 以上的机组,
应做到这一点。一台机组的故障停运或其辅机的电气故障,不应影响到另一
台机组的正常运行,并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本机组的运行。
(2)充分考虑机组启动和停运过程中的供电要求,一般均应配备可靠的
启动备用电源。在机组启动、停运和事故时的切换操作要少,并能与工作电
源短时并列。
(3)充分考虑电厂分期建设过程中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特别需注意
对公用负荷供电的影响,更便于过渡,尽少改变接线和更换设备。
(4)200MW 及以上机组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当全厂
停电时,可以快速启动和自动投入,向保安负荷供电。另外,还要设置电能
质量指标合格的交流不间断供电装置,保证不允许间断供电的热工负荷的
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