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浮充电。充电后的蓄电池,由于电解液及极板中有杂质存在,
会在极板上形成局部放电,因此,为使电池在饱满的容量下处于备用状态,
电池常与充电机并联,接于直流母线上,充电机除担负经常的直流负载外,
还给电池一适当的充电电流,这种方式称为浮充电。
(2)定期充放电。定期充放电就是以浮充电运行的电池,经过一定时间
后,要使其极板的物质进行一次比较大的充放电反应,以检查电池容量,发
现落后电池及时维护处理,保证电池的正常运行。方法是:先用10h放电率
进行放电,当电池电压降为1.8V,电解液密度降到1.18或放出容量达到额
定值的50%~60%时进行充电,充电电流先以10h放电率电流进行,待电
池电压升至2.45V后即将电流降为额定值的2/3,以后随电压的上升及电池
内气泡的大量出现,可将电流降为额定值的1/2或1/3。原则是电池的气泡
不能很大,密度在3h以上不变化,密度的绝对值不能低于放电前的水平,
充进的容量不少于放出容量的120%,表示电池已经充足。
(3)均衡充电。以浮充电方式运行的电池,在长期的运行中,由于每个
电池的自放电不是相等的,但浮充电流是一致的,结果就会出现部分电池处
于欠充状态。为使电池能在正常的水平上工作,每1~3个月须对电池进行
一次均衡充电。具体方法是将浮充电电流增大,使电池电压保持2.35V,持
续一定时间,待密度较低的电池电压升高后,即恢复正常浮充方式运行。
(4)个别电池补充电。运行中的电池会出现个别电池落后,其原因一般
是自放电较大,因为这样一个或几个电池对整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或过充电
是不合适的,为使这种电池能及早恢复正常,要以低电压的整流器对个别电
池在不退出运行情况下进行过充电处理,直至恢复正常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