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
权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一方作为债权人发现对方(债务人)有放弃债权的行为,
或者无偿转tI:财产的行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行为的时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行为。例如,甲与乙是贸
易伙伴,因合同关系,乙尚欠甲货款100万元。现在甲发现乙将
自己的价值30万元的小汽车无偿赠送给妻弟,将一套价值100
万元的别墅作价50万元卖给丙,还宣称丁欠他的30万元货款不
要还了。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
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在此例中,甲是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即
是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而乙则是被告,丙、丁及
乙的妻弟则是该案中的第三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目的和要求
是:通过起诉到人民法院,使人民法院做幽撤销乙将小汽车赠送
给妻弟、将别墅低价转让给丙的行为,进而收回乙所欠货款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