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自建立之日起, 至今有五十多年的历史。 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78
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后, 农村信用社交由中国农业银行管理。 1984
年8月,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 《 关于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
体制的报告》, 在不改变原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 恢复农村信用社
的 “三性暠, 即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 经营上的灵活
性。 此后十几年, 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 按照合作
金融的原则进行了改革。
1996年, 国务院颁布了 《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
定》, 提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
础, 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要把农村
信用社逐步改为由 “农民自愿入股、 社员民主管理、 主要为入股社
员服务暠的合作金融组织; 明确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隶
属关系, 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
民银行承担 (现为中国银监会)。 1996年底, 全国农村信用社脱离
了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 1997年起, 人民银行开始承担对农
村信用社的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
2003年6月, 国务院下发 《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
案》, 并首批选择贵州、 吉林等 8个省 (市) 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
试点工作。 2004年,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
续至今。 在此基础上, 国务院决定信用社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 成
立省联社并由省政府直接管理,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组建省级信
用社联社, 受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 委托统一管理辖内农村信
用社。
256 金融知识问答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新形势下农村
金融的主力军, 它直接面对农户和农村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主体,
开办的业务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为主, 在支持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已经成为农业贷款的主要
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越来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
分。 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为例, 2003 年改革以来, 全省农村信用
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 加强法人治理建设, 化解金
融风险, 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截至 2008年
12月31日, 全省有 84家县 (区、 市) 联社, 4家农村合作银行;
1978个基层网点, 已搭建起覆盖全省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 网点
基本遍及 全 省 乡 镇。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86562 亿 元,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56780亿元, 分别是 2003年末存贷款余额的 486倍和 382 倍,
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 第三位; 涉农贷款
余额44936亿元, 占省内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的97%, 占全省农
村信用社贷款余额的791%; 农户贷款余额为 24834亿元, 其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 12512 亿元, 农户联保贷款余额 479 亿
元, 农户贷款面高达65%以上。
农村信用社有着商业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 表现在: 多数网点
分布在乡镇, 深入农户, 而且历史悠久。 在农村地区, 商业银行的
进入门槛非常高, 信用社无形的资源和自身独具特色的组织架构都
是商业银行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