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洗炉:
(1) 新修、 大修及中修后的炉子以及长期停炉后的炉子。
(2) 前一炉合金元素为后一炉合金的杂质时。
(3) 前一炉合金中含有扩散慢的及易沉淀的元素, 后一炉合金中虽然也含有这类元
素, 但含量相差悬殊。
(4) 前一炉合金杂质的允许含量远高于后一炉合金相同杂质的允许含量。
在连续性生产中, 洗炉次数越多, 则生产率越低, 生产成本越高。 因此, 在安排
合金转组换炉的顺序时, 应该根据生产计划, 合理安排。 一般的原则是: 前一炉合金
的主要成分不是下一炉合金的杂质; 前一炉合金允许的杂质含量低于下一炉合金的允
第五章 铝合金熔炼工艺 ·167·许杂质含量。
洗炉的具体方法是:
(1) 洗炉前先将上熔次炉料彻底放干; 并将炉温升至规定的温度 (电炉 800℃, 火焰
炉 900℃) 后彻底清炉。
(2) 洗炉料采用原铝锭, 也可采用一号熔剂。 静置炉用熔炼炉的洗炉料洗炉。
(3) 洗炉料用量不少于炉子容量的 40% 。
(4) 洗炉时熔体温度应升至 800 ~850℃。
(5) 洗炉过程中, 每隔半小时将熔体彻底搅拌一次, 搅拌次数不能少于 3 次。
(6) 采用原铝锭洗炉时, 出炉铸造前应按纯铝规定精炼。
(7) 洗炉料要彻底放干。
(8) 根据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如果被控元素在洗炉料中的含量比转组合金中同种元素
的允许含量不高于 5 倍, 则认为炉子已经洗好, 否则应该重洗。
(9) 在生产用于原子能工业的特殊合金之前, 至少要连续生产 5 ~10 炉纯铝, 然后用
低硼铝再生产 1 炉纯铝作为洗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