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电热器具火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勘察:
(1)电热器具的种类、型号、功率及其附近的环境情况。
(2)熔丝的规格、状态。
(3)电源线路、插座、插销的状况。
(4)电热器具与起火点位置,火灾扩大蔓延方向的关系。
(5)通电状态以及通电、停电的时间。
(6)拆开电热器具,检查内部是否有过热现象,其工作场所
是否存在爆炸性混合物等。
对于电热器具火灾,通常采用的技术鉴定方法有外观观察
法、模拟试验法、剩磁测定法、金相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等。
16-20 电热器具 “余热”的引火条件如何?
答:电热器具引起火灾,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通
电工作时的高温引起的,另一种是用完后电热器具自身的 “余
热”引起的。由于 “余热”是一种潜在的热源,或称 “暗火”,
常被人们所疏忽。如某厂曾发生一起损失达41万元的火灾,就
是因工人下班时,将刚用过的电熨斗放在熨衣台板上,电熨斗的
“余热”烤着熨衣台板所致。一般情况下,电热器具 “余热”引
起火灾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电热器具的 “余热”温度必须高于可燃物的自燃点。如
低压供配电作业问答丛书 电气防火安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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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工作后的电热器,其电阻丝表面温度很高,外壳的温度也
较高,超过了一般可燃物的自燃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切断电
源,其 “余热”温度经过一段时间,也会将可燃物引燃。
(2)电热器 “余热”引燃可燃物,电热器具还必须接触或靠
近可燃物;如将使用后的电炉、电熨斗放入木箱、纸盒内,或放
在可燃物台板上使其受热等,都有可能引起火灾。
只有当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余热”引火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