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
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
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
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
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a.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
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b.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c.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d.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