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房间或场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a.所控灯列于侧窗平行。
b.生产场所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
c.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②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a.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b.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方式自动开关灯。
③对于小开间房间,可采用面板开关控制,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
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