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前,应先放出路基征地线(红线),并调查与记录征
地线范围内需拆迁或改移的建(构)筑物、树木、文物古迹、各类地
下管线等。若征地线范围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
(2)应放出设计图纸中箱涵、管涵等结构物的中心线位置,并
调查其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与现况相符。若不相符,应及时向监
理及建设单位提出,经其确认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在现况调查结束后,应计算每一桩号中心坐标与对应的路
基宽度,放出路基中线与边线。为保证填方段路基边坡的压实度,
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500mm作为填筑边线。如遇到路基
范围内有不适宜材料需挖除、换填,必须在开挖之前与换填之前测
量其范围及深度,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4)路基清表前,均应按纵向50m测设一断面,横断方向6~10点测量原地面高程。若地形复杂,可以按纵向10~20m 测设
一断面,所有点位及高程数据应记录在册。在清表后,恢复所有点
位并测量此时地面高程作为清表后的地面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