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水率试验的取样应在有代表部位取样,不应该在含水率
有明显变化的材料表面、底层等部位取样。
(2)烘干法测定含水率所需试样质量应符合表27要求。
表27 试样质量
材料分类 土质 试样质量(g)
细粒土
粉土、黏性土 15~30
有机土 30~50
粗粒土
砂类土 30~50
砾石土 500~1000
巨粒土 碎石土 1500~3000
(3)含石膏土和有机质土的含水率测试法
含石膏土和有机质土的烘干温度在110℃时,对含石膏土会
失去结晶水,对含有机质土其有机成分会燃烧,测试结果将与含水
率定义不符。这种试样的干燥宜将烘箱温度控制在60 ℃~
70℃,干燥12~15h以上为好。
(4)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率测试法
水泥与水拌和就要发生水化作用,在较高温度下水化作用发
生较快。因此,将水泥混合料放在原为室温的烘箱内,再启动烘箱
升温,则在升温过程中水泥与水的水化作用发生较快,而烘干法又
不能除去已与水泥发生水化作用的水,这样得出的含水率往往偏
小,所以应提前将烘箱升温到110℃,使放入的水泥混合料一开始
就能在:105℃~110℃的环境下烘干。另外,烘干后冷却时应用
硅胶作干燥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