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电气工程施工
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往往难以避免。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分项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
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
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 《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
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 《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
批复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
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一道工序和分
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
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部位及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
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批复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在接到 《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
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的编写。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质量问题的范围、
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应力求全面、详细、客
观准确。调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①与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情况。②质量问题
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详细情况。③调查中的有
关数据和资料。④原因分析与判断。⑤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⑥质量问
题处理补救的建议方案。⑦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质量问题重复出现
的措施。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定质量问题产生
的原因。电气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施工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操作工艺熟练程度的原因,又有使用电气材料与设备质量问题的原因,找出质
量问题的真正原因,至关重要。因此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施工、
供货和建设单位各方共同参加分析。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
审核确认处理方案应牢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
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电气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应能保证它不构成
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满足安全和满负荷使用的要求,处理方案必须征得设计
和建设单位的同意。
(6)在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跟踪
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
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8)监理工程师的质量问题处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处理过程基本情况
描述。②调查与核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③原因分析结果。④处理的
依据。⑤审核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⑥实施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
记录、资料。⑦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结论。⑧质量问题处理结论。
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监理人员发现工程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或
质量问题,应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法处理:
(1)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质量问题的引起属于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并
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
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 《监理
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在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
后,要求施工单位填报 《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单位。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
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能进行下
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
发 《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