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收到票据后,应根据所掌握票据防伪知
识进行票据真伪的鉴别。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的共同防
伪点是:纸张均为专用的含有无色荧光纤维、有色纤维及满版
“HP”和梅花图案黑白水印的防涂改纸;底纹采用彩虹印刷、缩微
文字、变形曲线等多种防伪印刷技术;大写金额栏采用水溶性红色
荧光油墨印刷,在紫外灯光下发出微弱的红色荧光,涂改后的红水
线表面会发生变化;号码采用棕黑色渗透性油墨印刷,号码的正面
为棕黑色,而背面有红色渗透效果;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均在
凭证左上角印明各行的行徽,而银行本票则使用统一的图标;各行
的行徽及统一的图标均采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刷,在紫外灯光下会发
出桔红色荧光。
支票的纸张均为专用满版“ZP”及人民币符号“¥ ”的无荧
光水印纸;“省别简称”、“现金支票”字样、行徽均采用红色荧光
油墨印刷,在紫外灯光下会发出桔红色荧光;支票的大写金额栏、
号码所采用的防伪技术与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相同。
(2)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在进行票据真伪鉴别的同时还应注意审
核下列事项: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在提示付款
期限之内;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个
人;出票日期、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无误,是否有更改
四、出纳工作 83痕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出票金额大
小写是否一致,银行汇票、本票的小写金额是否用压数机压印;票
据上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签章是否清晰并符合规定;背书转让
的票据,其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为个人的是否附有身份证件;票
据附有粘单的,粘单是否粘附于票据背后的贴粘单处,粘单上的第
一记载人是否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是
否是前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票据为银行汇票的,还应审查银行汇
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即银行汇票第二联、第三联必须在一起才
有效)。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记载了实际结算金
额,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收款人或
被背书人若发现存在问题或有疑点,应主动到开户银行进行查证,
不要急于让客户把产品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