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7-3】 嘉美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为临时采购原材料,
需在上海中国银行开设外埠存款账户, 存入90000元, 8月
20日
, 采购员交来供货单位发票, 货物金额为68000元, 增值税11560
元, 货物尚未收到, 8月22日将多余的资金10440元转回原开户银行,
会计分录的处理如下: 开设账户时
借: 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90000
贷: 银行存款 90000258 不可不知的180 个会计常识
收到供货单位发票时
借: 物资采购 6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60
贷: 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79560
转回多余的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 10440
贷 : 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