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再次发生变化,改为 “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
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此次 “拨乱反正”不仅
改变了2007与2008年国考只考查法律常识的现状,而且比2006年及之前更进一步,不再侧重考查法律
常识。到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改为 “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
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
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