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规定了 9 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
祛斑功效化妆品、防晒功效化妆品、染发功效化妆品、烫发功效化妆品、育发功
效化妆品、脱毛功效化妆品、丰胸功效化妆品、健美功效化妆品、除臭功效化妆
品。由于这 9 类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具有特殊性,国家对这类化妆品严加管理和
审批,以确保消费者使用的安全性。针对这一特征,专设本章对特殊用途化妆品
功效体系设计进行阐述,限于篇幅,本章只介绍前 5 类。
第一节 祛斑功效体系设计
因皮肤内色素增多而使皮肤上出现的黑色、黄褐色等小斑点,称之为色斑,医学
名称为“色素障碍性皮肤病”,一般可分为:黄褐斑(妊娠斑、蝴蝶斑)、雀斑、晒斑、
老年斑以及中毒性黑皮病等。针对皮肤局部区域的色素沉着而产生的色斑淡化或消退
作用的化妆品叫作祛斑化妆品。目前,祛斑化妆品正朝着天然性和功效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