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卫生部于 1996 年根据《化妆品卫生
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并颁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并于 2000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 年)的通知,对《化
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1996 年)进行修订,现行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
范》(2007 年)是第二次修订版,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化妆品生产
企业卫生规范》(2007 年)对化妆品原料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选址和建
筑结构、设施和设备的摆放安全、整个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的卫生要求
制定规范,规定了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对化妆品从业人员资质的要求,限制不
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入市场,合理约束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中国化妆品
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