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鱼类混养是提高池塘养鱼单位产量和综合经济效益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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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养殖技术问答技术措施。 在同一池塘中放养摄食方式、 食性和栖息水层不同的鱼
类, 以充分利用池塘水体空间、 天然饵料生物以及人工饲料。
在混养过程中, 各种养殖鱼类也存在着相互矛盾、 相互排斥的
一面, 要限制和缩小这种矛盾, 不能随意混养。 必须根据各种养殖
鱼类的食性、 生长情况、 饲料来源、 气候和池塘条件等来决定混养
类型, 确定主养鱼和配养鱼的放养密度、 规格和放养时间等, 才能
达到相互促进、 提高产量、 增加效益的目的。 如当地有较充裕的肥
料, 则可考虑以鲢、 鳙、 鲮、 罗非鱼等为主养鱼; 草资源丰富的地
区, 可考虑以草鱼、 团头鲂和鳊为主养鱼; 螺、 蚬资源较多的地
区, 可考虑以青鱼、 鲤为主养鱼。 凶猛鱼类一般不与其他鱼类混
养, 只有在池塘中野杂鱼较多, 或罗非鱼过度繁殖的成鱼塘中, 才
可混养一些经济价值高的凶猛鱼类 (如鳜、 鲈等), 但在放养量上
一定要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