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密切结合县(市)城乡电网具体情况和城乡发展远景,电
力建设必须做到先行,为此要有超前意识,要大力加强城乡电网的改
造和加速新发展地区的配电网建设。
(2)必须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逐步做到比例协调,布局合理,
调度灵活,设施先进,安全可靠,电压合格和多供、少损的方针。
(3)大力采用新技术,适当引进部分先进设备和材料,不断提高
电网调度和配电网的自动化水平,并为变电所的可靠供电创造条件。
(4)对老城区及办电较早的乡、镇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配电网,
应贯彻区别对待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原有城网改造应分期分批实
施,在充分发挥现有配电网潜力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供电
能力和可靠性。对新发展的地区则应采取较高的标准,尽量采用技术
先进的设备,争取一步到位。规划中应体现远近结合,新建和改造相
结合,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