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灌灌溉制度是指作物全生育期 (对于果树等多年生作物则为全年) 设计灌水定额、 设
计灌水周期、 一次灌水延续时间、 灌水次数和全生育期 (或全年) 灌水总量的确定。
(1) 设计灌水定额m。 可根据当地试验资料按式 (5-5) 计算确定:
m=0.1γzP(θmax-θmin)/η (5-5)
式中 m———设计灌水定额, mm;
γ———土壤的干密度, g/cm3;
z———计划湿润土层深度, m;
P———微灌设计土壤湿润比,%;
θmax———适宜土壤含水率上限, 占干土重的百分比, %;
θmin———适宜土壤含水率下限, 占干土重的百分比, %;
第5章 农业灌溉节水技术 129η———灌溉水的利用系数。
(2) 设计灌水周期T。 设计灌水周期取决于作物、 水源和管理情况, 可根据试验资料确
定。 在缺乏试验资料的地区, 可参照邻近地区的试验资料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式 (5-6)
计算确定:
T=ηm/Ea (5-6)
式中 T———设计灌水周期, d;
Ea———设计耗水强度, mm/d。
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3) 一次灌水延续时间t。 一次灌水延续时间可按式 (5-7) 计算确定:
t=mSeSl/q (5-7)
式中 t———一次灌水延续时间, h;
Se———灌水器或出水口间距, m;
Sl———毛管的间距, m;
q———灌水器的流量, L/h。
对于成龄果树, 一株树安装n个灌水器时, 一次灌水延续时间t可按式 (5-8) 计算:
t=mSeSl/nq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