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地区, 特别是水网圩区, 水上运输是经济繁荣、 生产发展的主要交通手段。 因此,
干、 支两级排水沟道通常都负担着通航任务, 排水沟道的排渍的水深和底宽, 均应满足船只
的航行要求, 即排水沟道在排泄日常流量时, 还应保持一定的水深和水面宽度。
按照除涝设计流量确定的排水沟水深h (相应排渍的水深为h0) 及底宽b, 往往不一定
是最终采用的数值。 考虑到干、 支排水沟在有些地区需要同时满足通航、 养殖的要求, 因此
还必须根据这些要求对沟道排渍的水深h0 及底宽b进行校核。
通航水深h航 是船只的吃水深度和富余深度的总和。 吃水深度与船只的吨位有关, 富余
深度是船底至沟底的距离, 一般为0.2~0.3m。 通航要求的水面宽度B航 在船只对开的情况
下, 应为B航 =2d+3c, 式中, d 为船只的宽度, c为船只对开时两船之间以及船只与沟坡
之间的距离, 一般可采用c=0.2d; 而排渍时的排水沟道水面宽度B渍 =b+2mh渍 , m 为排
水沟道的边坡系数。
满足通航要求的条件为h渍 ≥h航 , B渍 ≥B航 。 当按照排涝流量设计的断面经校核不满足
通航的要求时, 应对排水沟道断面加深加宽。 在排涝流量与排渍流量相差悬殊时, 排涝的水
深与排渍的水深也肯定悬殊较大, 排水沟道可以采用复式断面。 50~100t (包括50t以下)
船只的干沟、 支沟要求通航水深和底宽可参考表7-11。 对于大型通航河沟的通航要求, 应
按照国家有关航运规范确定。
表7-11 通航与养殖要求的水深和底宽 单位: m
排水沟道类型 通航要求
水深 底宽 养殖要求
干排水沟 1.0~2.0 5~15 1.0~1.5
支排水沟 0.8~1.0 2~4 1.0~1.5
斗排水沟 0.5~0.8 1~2 —
7.4.4.2 水产养殖校核
水产养殖要求排水沟道必须经常保持一定的水深, 一般应大于1.0m。 所以, 只要排渍
的水深能达到要求, 水产养殖就能满足需求。 否则, 排水沟道应按照养殖需求适当增加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