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取样点时, 应按计算流程所必需的充分的原始指标数目而定。 必需的原始数据
数目可按下式求出:
N = (n - a) C
式中 N———计算流程所必需的原始指标数目 (不包括已知的原矿指标);
n———计算流程时所涉及的全部选别产品数目;
a———计算流程时所涉及的全部选别作业数目;
C———每一作业可列出的平衡方程式数目 (单金属 C = 2, 双金属 C = 3, 三金属
C =4)。
在确定取样点时, 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选定的取样点应该是生产中最稳定的和影响最大的而且易于测定的产物。 例如
浮选这种得出两个产物的选别作业, 应该选取精矿和尾矿的化验样。 对于能够产出三种产
物的重选作业, 除了取精矿、 中矿、 尾矿的化验样外, 还应该取精矿的质量样。
(2) 在某些情况下, 还可以多增加几个辅助取样点, 以防某一取样点有问题时作为
补充取样点。
(3) 另外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来确定取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