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占领东京州县后,同辽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和谈。此时,北宋君臣也
欲借助金朝军力灭辽,收回燕云失地。于是自政和七年 (金天辅元年,1117
年)始,多次遣使。重和元年(天辅二年,1118年)八月,宋使马政自登州
渡海使金,以买马为名,初议夹攻,金亦遣使至宋。宣和二年 (天辅四年,
1120年),和议成,史称“海上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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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宋海上之盟自初议至实施历时六年,由于情况变化,内容也不断修改。
初议宋自雄州趋白沟,再定自涿、易至燕,但是,宋朝的北征军屡为北辽所
败,不能应夹攻之约,直到金军入燕,还不见宋朝一兵一卒到达。而北辽大
败宋军的消息却不断传入金朝。金军独力攻取燕京后,以宋未能屡行夹攻之
约,不肯将燕云诸州交割与宋。经使臣多次交涉,金太祖决定将燕京所属涿、
易、檀、顺、景、蓟6州24县归与宋朝,宋除将原交纳辽朝的岁币如数交与
金朝外,另交燕地代税钱100万贯,并折成丝帛等实物,再交绿矾2000栲栳。
六年的交涉,使金朝对宋朝的无能已经有了一定认识,只是在还没有俘获辽
帝、灭亡辽朝之前,不欲与宋正面冲突,并希冀得到宋方提供的大量物资,
因而部分满足了宋方的领土要求。宋朝也希望依靠本身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固
有的影响招诱燕蓟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