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各地要建立定期的危房勘查、 鉴定工作制度和
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新增危房的改造
列入本级事业发展计划, 多渠道筹措经费, 确保及时消除新
增危房。 省、 地(市) 级和财力较好的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中央政府通过专项补助重点
扶持困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
基本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
区, 可以通过村民自愿提供劳务等方式, 支持农村中小学校
舍的维护和修缮。
依 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第十七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的通知》 第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