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之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
西汉刘歆《七略》:“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
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这是对六书
最早的解释,象形、象事、象意、象声指的是文字形体结构,转注、假借指
的是文字的使用方式。
东汉许慎受刘歆的启示,费几十年的精力整理汉字,编成《说文解字》
一书,在这本书的“叙”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
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
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
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
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令长是也。”许慎的解说,是历史上首次对六书定义的正式记载。后世对六
书的解说,仍以许义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