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校管理者与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仍滞后于教育法制的发展,学校
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与法治化还未纳入正轨,这也是引发或导致未成年
学生伤害事故的一大原因。因此,在校领导加强自我法律意识与提高管理水
平的同时,还应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学校、
教师、学生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将各方的职责上升到法律义务的高度,从
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检查自己的工作,树立防范学生在校事故发生的
法律意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理应具有一定的惩戒权,但不得超越这一权
限,如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人格侮辱等。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惩戒权的实
施,要求其必须合情合理更合法。此外,教师还应加强教育职业法律知识的
修养,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自己教育方法的合法性,并形成教育守法的意
识和习惯。细节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