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票据传输装置的编组站“运输票据的传递、保管和交接办法”应根据车站设备情况比
照下列格式进行编制:
(1)运输票据的传递
运输票据传递的方式如下:
①票据传输管道设备正常时使用管道传输;
②票据传输管道设备不能使用时人工传送。
运输票据传递的路线如下:
①到达列车:
到达列车本务机车司机→到达场车号员→传票机或票据传递员→调度室车号长。
②出发列车:
调度室车号长→车号员(抄编组)→传票机或票据传递员→上、下发场车号员→出发列车
本务机车司机(运转车长)。
③货场:
卸车:调度室车号长→货调→票据传递员→货运室内勤→票据库。
装车:整车货运值班员→货运室内勤→票据传递员→车站货运调度员→调度室车号长。
· 132 ·(2)运输票据的传递时限及要求
①本站装车:货场区、岔线的货运单据一个班规定至少传送往返4次;到达调度室的时间
为9:00(21:00)12:00(0:00)15:00(3:00)18:30(6:30)往返一次为40min,急用货运单据可以
根据情况适当提前。
②到达列车的货运单据必须在列车到达后45min内传到调度楼,超过规定时间应得到解
体区长的同意;根据需要传报列车编组顺序表。
③始发列车的货运单据必须在列车出发时刻上行40min、下行38min以前传到上发、下
发助理行车室。
(3)运输票据的保管
①到达列车、转场车列的货运单据自传到调度楼后,编入列车传出调度楼前,由车号长保
管,不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查看货运票据。 解体入编组线的车辆,入票柜排顺保管;未解体的车
辆,按车次、编组顺序保管;现车未转入到、编、发场的单独保管。
②本站卸车的货运单据按作业要求顺序传送,办理交付后货票存根页由货运安全室入库
保管(3年)。
(4)运输票据传递登记的规定
①按《 货运单据交接登记簿》和《 列车运输票据交接登记簿》两种格式分别登记。
②登记内容包括:有编组顺序表的应记载日期、车次、辆数、重车货运票据数、空车(G、B
等)回送票据数普记张数;没有编组顺序表的货运票据应记载日期车种车号、货运单据张数、普
记情况等。
③登记簿由交方进行登记,接方清点后予以签认。 签认内容为:时间、货票数量、姓名。 登
记簿由交方本人保管。
④登记簿固定使用,交旧领新,分别由调度室和货运安全室保存。
(5)管道传输票据的交接办法
①到达列车的运输票据在传输前,接车车号员需在“列车编组顺序单”上签名外还需注明
票据张数。
②调度楼车号长接到传输的票据认真核对,并在《 列车运输票据交接登记簿》内登记。
③上下行场车号员接到传输的出发列车运输票据后,认真按“列车编组顺序表”核对票据
内容与张数,发现不一致及时联系处理。
④传输系统故障时运输票据传递和交接办法应明确规定(参考第2.058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