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代理进口项下的用汇, 代理方持有 结汇、 售汇及付汇管理
暂行规定 中规定的正本有效商业单据和正本有效凭证的, 由委托方
将人民币汇至代理方人民币账户, 代理方按规定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
外汇. 委托方持有上述正本有效商业单据和正本有效凭证的, 由委托
方按规定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 原币划转代理方代理进口账户. 外汇
指定银行售汇后应在正本有效凭证上注明已供汇. 委托方原有的外汇
账户或新开立的外汇账户中符合账户使用范围的外汇, 或者委托方是
外商投资企业的也可以将外汇原币转入代理方代理进口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