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免退税的外贸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单证、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与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有关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备案签章、《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
易免税证明》;
(2)与开展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有关的《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外贸企业来料加
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3)与代理出口货物业务有关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与货物出口后发生销货退关退运有关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5)购进货物分批出口、分批申报退税使用的《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和《出口商品库存进
项分批申报单(申请表)》;
(6)与出口货物转为内销业务有关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7)与出口退运货物退还供货企业或索取折让业务有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8)与购进“以产顶进”钢材加工出口产品业务有关的《以产顶进钢材购进确认单》;
(9)外贸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退税所需法定凭证丢失需要办理的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
《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等。